1. 若發現居所出現任何滲漏情況,首先需要檢查清楚是否屬自己單位問題。根據屋宇署網站,常見滲水原因包括供水管或排水管漏水、污水或雨水經由外牆滲入及樓板防水層或浴缸封邊殘損。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,確定滲水原因並迅速修理。
2. 如發現滲漏情況非自己單位引致,並疑似由樓上單位造成,可直接向相關單位負責人或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反映問題,並要求進行詳細檢驗,以便進行維修。若聯絡單位負3責人後無法解決問題,政府建議致電1823向滲水辦(食環署與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)求助。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,然後進入被投訴單位進行測試(如色水測試)以確定滲水源頭。值得一提,若滲水只屬輕微或間歇性出現,經調查後仍找不到滲水源頭,滲水辦的介入便終止。若證實是樓上單位滲水,滲水辦可發出「妨擾事故通知」予相關人士,要求在指定期間內將妨擾減低,或採取行動預防有關妨擾再次發生,否則可能會被檢控及罰款。
3. 若果業主已求助滲水辦但不果,或希望直接找私人公司或公證行找出滲水源頭,而對方一直採取逃避態度,業主或須聘請律師入稟法院,出律師信要求對方根據大廈公契內容,停止滲水,甚至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民事索償。須留意找公證行進行測試及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報告須收費上萬元,而且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擾攘達半年甚至數年。